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利剑出鞘
要实现“一个目标”,实施“八大工程”,健全“五项举措”,强化“三个保障”
本报讯(记者杨毅松)2月19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点介绍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从今年起,水环境质量排名将和大气质量一样,每月向社会公布,标志着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入决战阶段。
河北省区位特殊,水资源禀赋差,91%的面积位于海河流域,是全国水资源最短缺、水污染最严重、水生态最脆弱、环境保护压力最大的省份之一。针对我省严峻的水环境形势,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提出要像抓大气污染防治一样,高度重视和全力抓好水污染治理,于是《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应运而生。
据介绍,《方案》主要内容可概括为水污染防治“1853”计划,即实现“一个目标”,实施“八大工程”,健全“五项举措”,强化“三个保障”。
其中,实现一个目标是到2020年,全省水环境质量得到总体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用水效率明显提高,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趋势得到有效遏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水生态环境状况明显好转。
推进“八大工程”包括抓节水、控污水、压采水、调客水、保饮水、净湖水、洁河水、治海水等八项重点工作。
为保障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推进过程中强调要健全“五项举措”,其中包括:优化发展格局,推进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提升监控能力,切实保障公众环境权益;完善政策标准,健全环境管理制度体系;突出市场主体,拓宽投资融资渠道;强化技术攻关,提高科技产业支撑水平。
在落实《方案》过程中,省政府与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
企事业单位主动公开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推行环保公益诉讼。
经初步排查,全省有63条不达标河流需要全面整治。2016年完成石家庄滹沱河、邢台牛尾河、保定府河等12条重污染河流的综合整治,到2017年12条重污染河流全部达到国家和省考核要求。
按照国家《水十条》要求,到2016年底前,所有工业园区必须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据统计,全省328个工业园区中,还有144个没有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或处理设施需要升级改造。
来源:河北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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