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之生态篇
“十三五”规划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规划,实施和完成这个规划,将使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质量迈上一个新台阶。
前 言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关键阶段,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也是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加速期。科学编制并有效实施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对建设经济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生态更加优美、政治更加清明、人民更加幸福的河北,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本规划纲要依据《中共河北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京津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主要阐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未来五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省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规划期为2016—2020年。
第五篇 坚持绿色发展,建设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
坚持绿色富省、绿色惠民,围绕打造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坚定不移地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之路,着力解决环境污染突出问题,促进产业结构绿色化转型,推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努力实现河北永续发展。
第十六章 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坚定不移地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我省实施方案,坚持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总量削减与浓度控制相结合、综合治污与联防联控相结合,铁腕治理大气污染,确保空气质量明显好转。
一、实施大气污染攻坚行动
坚持标本兼治,强化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导向,采取综合防治和全面控制措施,推进科学治霾、精准治污。大力推进“6643工程”,深化钢铁、水泥、电力、玻璃、石化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加快脱硫、脱硝和除尘改造。进一步强化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实现2017年比2012年减少煤炭消费量4000万吨的基础上,2020年煤炭消费量比2017年进一步下降。推进面源、移动源综合管理,实施道路车辆污染综合整治、露天矿山污染整治、焦化行业污染防治三大专项行动。严格排放标准,采取“双零控制”,对现有企业环保不达标“零容忍”,坚决采取强制措施,对新上项目环保不达标“零出生”,从源头上严格控制新增污染。
强化燃煤锅炉淘汰和升级改造。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其他地区不得新建10蒸吨/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积极开展清洁能源改造和集中供热替代,加快设区市城市建成区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进程。积极推广大型煤粉高效锅炉、“微煤雾化”锅炉及其他高效节能环保锅炉,提高燃煤锅炉能源利用效率。
二、大力推进能源清洁化
加快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提高省内原煤洗选率,取缔外来煤洗选,严控劣质煤流入,加快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和余热利用,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和型煤替代。优化能源使用方式,建立洁净煤生产—流通—供应网络,推进综合化、洁净化、低碳化使用。加快实施洁净型煤、生物质成型燃料、地热等清洁能源替代,推广新型高效燃烧炉具,实施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工程。散烧清洁煤使用率达到90%以上。
推进清洁能源的开发使用。推进“气化河北城市”工程建设,积极普及使用天然气,到2020年,天然气消费比重达到11%、比2015年提高7.2个百分点;因地制宜,推进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核能和海洋能等新型能源规模化发展和综合利用,优先安排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和高效电源上网。加速能源结构调整,压减煤炭消费,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强度,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0%、提高5个百分点。
三、推进节能减排
建立节能减排长效机制,推行能耗总量和强度、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浓度双重控制,严格实施项目能评和环评制度,探索开展用能权交易,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提高能耗、污染物排放标准,倒逼企业不断提高节能减排水平;推广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新工艺,实施低品位余热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等工程,加强能耗计量监测,以技术创新推动节能突破。完善鼓励和支持政策,推动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出城入园。
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实施工业能效提升计划,继续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燃煤工业锅炉运行效率明显提高;实施煤电升级改造行动计划,推行精细化管理,燃煤发电全部达到“近零排放”;深入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到2020年全省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重达到50%以上;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
四、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强化碳排放控制,建立健全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和统计体系,定期编制省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实行碳排放强度和增量双控,逐步实现碳排放总量控制。加快推进低碳城镇化,积极推进石家庄、保定、秦皇岛等低碳城市试点,加快张家口市低碳城市建设步伐,在碳排放总量控制,以及低碳工业、建筑、交通、能源等领域开拓创新。建设低碳产业园区、低碳社区、低碳公共机构,探索和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低碳发展模式。完善低碳发展区域格局和产业政策,推动形成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加快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制定碳排放权交易和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农业、林业、水资源等重点领域和沿海生态脆弱地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专栏13 污染防控重点工程
1.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城市主城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工程,电力、钢铁、水泥、玻璃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建设与升级改造工程,面源污染、移动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水库及地表水饮用水源地、地下水水源地隔离和综合整治、环境风险防控、生态修复四大工程。
2.能源清洁化重点工程。燃煤锅炉淘汰工程,燃煤锅炉节能改造提升工程,分散小型燃煤锅炉、茶浴炉等散烧治理工程,煤炭清洁利用工程。天然气管网建设工程,廊坊、邯郸东郊等大型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工程,沧州海兴核电项目,华北油田大型天然气地下储气库建设,渤海西岸油气接卸站及调峰储备基地建设,定州四方格林兰公司生物天然气规模化示范项目。
3.节能减排重点工程。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升级改造工程,燃煤发电机组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工程,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减排工程,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工业、建筑、交通和公共机构领域重点节能工程。
第十七章 加强生态修复与建设
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全面提升森林、河湖、湿地、草原、海洋等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
一、着力提高水环境质量
全面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程,扩大治理范围,通过“节、引、蓄、调、管”等综合措施,到2020年累计压采地下水51亿立方米,基本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使华北平原地下水位下降趋势得到明显遏制。加快实施永定河、滦河、大清河、滹沱河、滏阳河、北运河、潮白河等重点河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河湖水系连通、重要枢纽工程建设和水质改善为重点,实施河流生态水网建设工程。加强湖泊湿地保护,加快白洋淀、衡水湖及永年洼、文安洼、东张务、察汗淖尔、七里海等湿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加强潘家口、岗南、黄壁庄等水源地保护,提升燕山、太行山水源涵养功能。支持发展生态型增(养)殖渔业,维护水体环境生态平衡,提高湖泊、水库等水源的自净能力。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重污染河流治理,推行取水量、水污染物排放量“双总量”控制,重点推进劣Ⅴ类河流及入海河流的综合整治,确保劣Ⅴ类水质河流基本恢复使用功能,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地表水国控、省控劣Ⅴ类水质断面减少15%以上。
加快北戴河及相邻地区近岸海域综合治理,开展蓝色海湾行动,严格海洋生态红线管理,强化污染源治理,整体推进海岸带的生态修复。到2020年,海洋生态红线区入海河口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到80%以上,海水水质达标率不低于80%,陆源污染物入海总量减少10%—15%。
二、持续推进绿色河北攻坚行动
抓好重点造林工程。按照分区治理、分类实施的原则,着力抓好京津风沙源治理、太行山绿化、三北防护林、沿海防护林、退耕还林、京津生态水源保护林、森林抚育等国家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加强平原农田防护林网建设和天然林保护、坝上草原生态功能修复,全面推进宜林荒山荒地绿化和沙化土地治理。以张家口、承德为重点,加大工程建设支持力度,提高标准,提升质量,集中力量抓好示范县和示范工程,带动整体绿化水平提升。积极实施退耕还林,扩大生态空间。
突出重点区域绿化。实施好京津保生态过渡带和绿美廊道建设,示范带动区域林业生态建设健康发展。建设环首都国家公园。把太行山作为全省造林绿化主战场,确保森林覆盖率提高8个百分点,推广山区综合开发模式,加强生态经济沟建设,提高太行山绿化水平,增强水源涵养能力,促进山区经济发展。以国家重点造林工程为依托,尽快改善生态敏感区、生活聚集区、京津冀城市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生态环境。全力抓好京津保生态带、城镇绿化、村屯绿化、廊道绿化等高标准绿化建设和维护工作,成片建设森林,缓解都市生态压力。建设郊野公园,提高绿色休闲水平。
广泛开展义务植树和社会造林。推进义务植树基地化、制度化、经常化。加快宜林荒山、荒地、荒滩经营权流转步伐,鼓励各类社会主体和广大农民承包造林,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形式多样化的国土绿化新格局。大力实施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抓好低质低效林改造和森林抚育经营。到2020年全省新造林2100万亩,森林面积增加到9782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5%,森林蓄积量达到1.71亿立方米。
专栏14 绿色攻坚重大工程
1.大型生态林场工程。抓好御道口、千松坝、塞北“三个塞罕坝”大型生态林场建设,到2020年完成造林绿化40万亩。
2.骨干生态防护林带工程。打造冀蒙边界、张承接坝地区沿边、沿坝防风固沙林带,环京津生态林带,沿海花海绿廊防护林带4条骨干防护林带。到2020年完成造林绿化400万亩。
3.高标准农牧防护林网工程。在坝上高原地区建设以防风固沙为主的农牧防护林网,在冀中平原建设农田防护林网,到2020年完成造林绿化120万亩。
4.绿美廊道绿化工程。在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和主要河流沿线实施造林绿化。到2020年完成廊道绿化9300公里,120万亩。
5.城市绿化工程。以省会等大中城市为重点,加快全省城市绿化步伐,建设森林城市、园林城市、生态城市,重点抓好城市道路、小区绿化、立体绿化、公园绿地和城郊防护林带、风景林带建设,构建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景观优美、环境良好的城市生态系统。到2020年完成城市绿化125万亩。
6.村庄绿化工程。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积极营造绿色景观街道、生态经济型庭院、休闲公园绿地、环村林带,对村域内的沟渠、坑塘、河堤沿岸等采取近自然的水岸绿化模式实施绿化。到2020年完成村庄绿化100万亩。
三、加大土壤治理与山体修复力度
开展“净土”行动,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大中城市污染场地、污灌区、重污染工矿企业、集中污染治理设施周边、重污染行业聚集地、受污染农用地、废弃物堆存场地等为重点,综合考虑土壤类型、土地利用类型、土壤污染类型和程度等因素,科学施治、有序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使用土壤钝化剂、调节剂、降解剂钝化或分解土壤中污染物,采取深翻、客土等措施,降低土壤中污染物浓度,修复农业污染土壤。到2020年全省土壤环境状况稳中向好。
实施山体修复工程。开展全省露天矿山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对环保不达标、安全生产措施不合格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水土保持不到位的矿山停产整治,升级改造一批或关闭一批;对处于环境敏感区、安全敏感区、生态敏感区的一批露天矿山有序关停,对政策关闭的矿山进行绿化。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推广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开展对乱采滥挖、采厚弃薄、采易弃难等行为的综合治理。以水源涵养区为重点,强化水土流失治理,优化配置工程、植物和耕作措施,严格水土保持监管,科学防治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构建水土流失综合防护体系。到2020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00平方公里,大中型矿山基本达到绿色矿山标准。
专栏15 生态保护重点工程
1.草原保护和建设项目。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草原项目,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工程,牧区防灾减灾工程。
2.河流、湖泊、海域生态修复治理重点工程。滦河、南运河、滹沱河等重点河流治理工程,石家庄市“一河两环”环城水网等重要城市生态水网建设工程,列入《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水源地,其他地表水源地,其他地下水水源地,白洋淀、衡水湖环境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北戴河近岸海域环境综合治理。
3.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渤海湾环境污染治理工程,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再生水利用、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工程,垃圾中转站、压缩站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工程,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和水源地保护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试点工程、滏阳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
4.水质达到或好于三类的重点河流生态保护工程。潮河(古北口断面)、黎河(黎河桥断面)、沙河(沙河桥断面)、滹沱河(下槐镇断面)、枊河(大杖子(二)断面)、瀑河(大桑园断面)、清水河(墙子路断面、老鸦庄断面)、漳河(岳城水库出口断面)、白河(后城断面)、桑干河(温泉屯断面)、洋河(左卫桥断面)、滦河(大杖子(一)断面、大黑汀水库断面)。
第十八章 推动资源节约循环利用
按照绿色化理念优化发展模式,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进重点产业、工业园区、大型企业循环化改造,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提高全社会资源产出率,实现产业和生态双赢。
一、节水和水资源循环利用
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在全国率先建成全面节水型社会。发展节水农业,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75。严格产业准入,禁止发展高耗水产业,加快淘汰压减高耗水产业产能,万元GDP用水量比2015年降低25%。大力倡导生活节水,推广节水器具,推进中水回收和雨水收集,持续增加再生水利用量。合理确定河湖湿地生态用水规模,加强水量调度,建立健全农业水权交易制度和双向生态补偿机制。用足用好引江引黄等客水资源,促进再生水、微咸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大力推进海水淡化和清洁利用。
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统筹优化土地开发利用格局和结构,严格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整理,加强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全面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占优补优政策措施。盘活低效存量土地,加大闲置土地处理力度,提高土地投资强度和单位面积产出水平。
三、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突出钢铁、电力、建材、化工、煤炭等五大行业,聚焦低品位余热、粉煤灰、煤矸石、建筑垃圾、尾矿、农林废弃物、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电子废弃物、废弃橡胶、废旧纺织品等10种废弃资源,实施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等八大工程,建设河间、黄骅、定州等再制造产业基地,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推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改造、产业循环式组合,加强企业清洁生产改造,努力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加快唐山、承德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到2020年,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15年提高15%,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增加值比2015年翻一番,力争实现80%国家园区和50%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的目标。
四、推进生态建设产业化
运用产业化办法抓生态建设,推进大气污染治理、造林绿化、矿山生态修复、尾矿资源综合利用等生态建设产业化,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发展环保服务业,依托生态优势发展林下经济、健康养生、休闲旅游等产业,着力培育一批生态旅游观光基地、绿色食品种植基地、林下产品采集基地和特色养殖基地,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有机统一。
专栏16 循环经济八大工程
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城市矿产”基地建设工程、再制造产业培育工程、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工程、低品位余热回收暖民工程、焦炉煤气高值化利用工程、农林废弃物能源化利用工程、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工程。
第十九章 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产业、土地、环境等配套政策,引导、规范和约束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行为,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一、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
发挥主体功能区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基础制度的作用,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强化规划和战略环评,完善政策,推动各地区依据主体功能定位发展。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推进“多规合一”。推动优化开发区域产业结构向高端高效发展,推动重点开发区域提高产业和人口聚集度,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实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加大对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强化激励性补偿,建立横向和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强化对禁止开发区域的保护。
以市县级行政区为单元,建立由空间规划、用途管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差异化绩效考核等构成的空间治理体系。
二、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严格资源环境生态保护,设定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探索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制度,保障自然资本保值增值。
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完善用能权、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和交易办法,健全能耗、水耗、地耗、污染物排放、环境质量等方面的地方标准,实施能效和排污强度“领跑者”制度,促进资源集约高效利用。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推进“智慧环保”和实时在线环境监控系统建设,构建和完善全省域、全要素、全覆盖的生态环境立体监测网络,严格环保执法,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资源领域违法犯罪。
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建立地区间横向生态保护机制,引导生态受益与保护地区、流域上下游之间实施多元化补偿。探索建立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对水流、森林、矿产、土地等自然资源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完善价格、财税、金融等经济政策,激励引导各类主体积极投身生态文明建设。严格生态文明责任追究,建立和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来源: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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